各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规范采购流程,保障产品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关于开展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集采目录内缝线5类耗材生产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耗材的生产企业(含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
◼ 缝合线 (可吸收缝合线、不可吸收缝合线)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法资质:生产企业三证,产品相关资质;
集采资格:列入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名单,并能提供有效的中选证明文件;(此项可待中选结果公示后补交)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提交地点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器械科(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一号楼三楼器械科)
(三)提交材料清单:报送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
2. 《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附件2)
3. 企业资质文件: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
▢ 质量检测报告
▢ 进口产品代理授权书(仅境外企业)
三、重要说明
1. 纸质材料需要有首页:"企业名称+产品类别+联系人+电话"
2. 承诺书需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不接受电子签名
四、注意事项
1. 填报数据将作为后续集采报量及生产企业遴选依据
2. 入围中选结果于医院官网公示
3. 咨询电话:024-88335236(工作日8:30-16:30)
特此公告。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报名表.xlsx
附件2: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