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医保科组织召开门诊特病慢病政策培训会议,按照市医保局相关工作意见及沈阳医保中心下发文件规定,对我院门诊特慢病政策及经办规程进行相应调整,各科室特慢病、高值药评估及处方医师参加培训。

会上,医保科就门诊特病慢病政策改革进行解读,强调办理注意要点,并采取问答的形式,对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作了说明并提供解决办法。
会议要求,各科室门诊特慢病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慢病认定标准、经办规程开展认定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认定经办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保障范围,坚持合理规范诊疗,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便捷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及时化解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供稿: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