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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病种住院都设有起付标准吗?1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有变化吗?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没有达到起付标准,可以按医保报销吗?

发布日期:2022-12-20浏览次数:6344

 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不设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递减15%,但一年内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费用没有达到起付标准的,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