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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简介

发布日期:2022-12-20浏览次数:12947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为沈阳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辽宁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省市新农合、异地医保、铁路基本医疗保险(沈阳、通辽、大连、锦州)定点就诊医院。

   

我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

我院起付标准

身份类别

价格

备注

城镇职工(包括市保、铁保)

800元

年内第二次住院递减15%,第三次住院再次递减15%,一年内最多递减二次。

城镇职工(省保)

800元

市保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居民

300元

市保成年和老年居民

600元

     

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

身份类别

个人自付比例

市保在职职工

12%

市保退休职工

9%

市保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居民

22%

市保成年和老年居民

25%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

11%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退休

9%

铁路医保在职

12%

铁路医保退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