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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院内制剂备案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1浏览次数:208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我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预算合理、采购方案科学、流程规范,现拟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的方式,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专业的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院内制剂备案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13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标准,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服务内容

1、我院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拟将 3 个临床经典处方转化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其中 1 个处方具有 5 年及以上临床应用史)。依据《辽宁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及医院实际需求,完整梳理院内制剂研发、中试、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药理毒理试验、备案材料编制、备案申报等全流程服务内容,明确投标限价、技术要求与验收标准。具体询价范围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三个品种三批次的中试生产工作;

(2)三个品种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研究等;

(3)三个品种院内制剂备案所需的全部试验性研究(药学、药理、毒理等),并提供完整研究资料;

(4)归纳总结所有研究资料,撰写规范的备案申报材料;

(5)协助医院完成院内制剂备案申报相关事宜;

(6)提供备案制剂所需的辅料、内包材,以及试验所需的试剂、试药、对照品、对照药材等全部相关物品;

(7)成功获得三个品种的制剂备案凭证。

2、面向市场对不少于三家具备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可提供中药制剂研发及备案服务的单位开展正式询价,收集有效报价文件、资质证明及服务方案。

3、对询价结果进行汇总、对比、分析,测算项目合理成本区间,形成客观、可落地的价格依据,为我院编制招标控制价、核定预算提供支撑。

4、出具完整、规范的询价成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服务需求清单、询价机构资质对比、服务内容对比、详细报价汇总、价格分析、招标控制价建议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核心业务需包含政府采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评估或相关咨询服务范畴。

3、评估询价论证咨询人及从业人员具备至少2年项目评估、询价或论证的实际操作经验。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1日  至 2026年4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4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需于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邮寄报名:

1、报价单:明确服务的报价(人民币元)。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为完成本服务所需的人工、交通、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2、(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 13:30

开标地点: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机关楼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1号楼三楼

联系人:李娜

电话:1810248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