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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院投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3浏览次数:201

根据工作需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现就投影仪采购项目组织院内议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十院投影仪采购项目

2、项目需求:

以下为最低要求标准:

  

指标

技术规格及功能

分辨率

1920×1080(1080P 16:9)

亮度

4000流明(ISO标准)

对比度

20000:1

显示芯片

0.65 DMD

光源寿命

标准模式6000小时,节能模式10000小时

功能要求

支持自动梯形校正

接口

HDMI、VGA输入、Video 视频输入、S-Video视频输入、VGA 输出、音频输入 (Mini Jack)、 音频输出 (Mini jack)、USB、USB-A供电接口

质保期

整机(不含光源)质保2年,灯泡质保6个月,DMD质保5年

资质

原厂授权函、服务承诺函、产品3C认证

  

3、交付周期:中标后1周内

4、成交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最高限价:7500元

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参与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仅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单独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须全部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议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止。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信息科

3、联系电话:024-88360796

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议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发放):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作为证明。

备注:邮件或直接送达均可(邮箱:18102480169@126.com)

四、响应文件要求

1、组成内容(缺少任意1项视为无效响应):

·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章完整);

·资格证明材料(按本文件“二、资格要求”顺序整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要求(针对“一、项目需求”逐项应答,明确“满足/不满足”,不满足项需说明理由,未应答视为不满足);

·商务要求(含报价、交付计划等);

·售后服务承诺(含响应时间等)。

2、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需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均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技术方案需100%响应本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有实质性条款,未响应部分视为无效响应。

3、递交要求: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需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投影仪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骑缝章,密封不规范视为无效。

七、开标日期

待定,另行通知。       

八、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信息科   024-88360796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