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门诊大门及北门热风幕项目,招标人为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院内议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门诊大门及北门热风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生产经营安装维修热风幕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维保要求
1、厂家提供的热风幕应具备技术先进,可靠,运行成本低。
2、应满足正常的使用要求,且减少维护。
3、配备必要的安装部件,确保性能达标且符合安全标准。
4、部件需进行防腐处理,保证安全使用年限。
5、设备应在电源电压偏差额定值的-5至5时正常启动和运行。
6、产品整机保修两年。
7 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7×24小时服务。
五、最高限价:19060.00元
注:服务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六、 接收投标文件起止及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请于2025年11 月 17日—2025年 11 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院内(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6点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181024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