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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门诊楼喷淋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浏览次数:3128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消防喷淋更改标高、新增喷淋项目,项目招标单位为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消防喷淋标高更改及新增项目。

(2)项目地点: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院内

(3)招标范围: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门诊楼1-4楼

(4)招标方式:院内议价

(5)招标控制价:32540.53元(含税)(包含供货、安装、调试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要求

(1)系统稳定

该区域喷淋系统增加及改造完成后应保证设备稳定,并对原有喷淋系统及报警阀组功能造成影响。

(2)兼容合理

改造及新增区域的喷淋系统应与消火栓、火灾报警系统等布局合理,配合得到,并保证火灾发生时可以系统配合使用,系统灭火功能不互相干扰。

五、设计要求。

(1)布局合理。

喷淋头的分布应布局合理,每个喷头覆盖的区域要合理规划,不能有盲区。喷头不能被障碍物挡住,应与风道或空调设备等保持合理距离不影响喷淋使用。

(2)水量合理

消防喷淋的主管及支管的管径选择应满足水量及水压要求,保证单位时间的灭火水量满足规范要求。

六、 接收投标文件起止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10:30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13:3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开标地点

地点: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招标单位: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4-88360911